images (1).jpg  images (9).jpg  

以下是引用酒店經紀依蝶文章

 

以前依蝶還在當酒店小姐的時候,有一天晚上下班搭計程車回家,上車後司機開始跟我閒聊,他問說:「小姐怎麼這麼晚一個人回家?」我回他說我在酒店上班,剛才下班,所以才這麼晚。司機聽我在酒店上班,就接著說:「我被二個人騙過錢,一個已經捉到,現在在打官司中,另一個我不想告她,因為我相信她不可能騙我。」

 

我就很好奇問他為什麼想跟我說?又為什麼不想追究另一個人?司機說:「我老婆在十幾年前(他大概五十多歲)車禍往生了,我們沒有小孩,所以我老婆往生以後我也沒再婚,一個人獨自生活。有一天接到一位聲音甜美,陌生女子的電話,她說她說在酒店上班幫家人還債,現在因為爸爸生病需要三十萬,很急,不知道該怎麼辦?我聽了以後心裡覺得她可憐,可是又覺得很奇怪。

 

第一我不認識她,第二、要這麼多錢幫她,我也怕被騙,但是我實在太好奇了,所以就到她上班的酒店去看看她,才一見面,那位酒店小姐什麼都沒說就抱著我一直哭,不知道是因為我太久沒接觸過女性,又是這麼年輕的一位女性,還是真的憐憫之心,我當下就決定要幫她忙,那天我先拿了五萬塊給她,也答應隔天再拿二十五萬給她。

 

回家後越想越不對,會不會是是新聞說的剝皮酒店?但又想著她的臉龐、她抱住我的時候隱約聞到的髮香氣味,加上我單身這麼久,又有年紀了,真的很想找個伴,於是第二天帶著二十五萬去找她。之後那位酒店小姐每天都會打給我,關心我生活瑣事,讓我有戀愛的感覺。不怕妳笑,這種感覺真好。」「因為妳剛剛說妳也在酒店上班,所以我才跟你聊這件事的,我猜想妳應該比較能理解。」

 

我聽了以後覺得裡面很多事情不尋常,接著問司機後來怎麼了?

 

司機說:「過差不多一星期,那位酒店小姐又哭著打給我,說她媽媽在外面欠了高利貸,需要一佰萬,她不知道該怎麼辦。我也許是因為寂寞久了,擔心失去這段感情,隔天我就便帶了一佰萬去找她,也跟她說你不要上班了,讓我來照顧妳。那位酒店小姐說也很想跟我結婚,但是還欠酒店三佰萬。我很吃驚怎麼會欠這麼大的一筆錢!可是我當下感覺真的愛她,也想跟她結婚,就決定把自己的老本拿出來幫酒店小姐贖身。

 

我跟她說我三天時間。三天後我就帶著三佰萬去酒店找她,把錢給了她們現場的什麼行政經理。我就馬上帶他離開那家酒店了。可是就在路上他接了一通自稱是她姑姑的人,叫她立刻回家,說奶奶現在病危中,我本來想跟著她回去看有沒有需要幫忙的地方,她說不行,說什麼因為家人都沒看過我,帶我回去會被打死之類的話,我只好失望的自己一個人回家等她電話.。」我接著追問司機有接到電話嗎?

 

司機苦笑一下,繼續說:「過了一晚電話都沒響,我很擔心的打了手機給她,手機居然暫停使用!我心涼了一半…也在想她會不會被酒店捉回去了?我就馬上衝到那家酒店,那個收我錢的酒店行政經理說你都幫她贖身了,怎可能還在這裡上班?我整個心都碎了,我當時還覺得那位酒店小姐一定遇到什麼困難,但我連她的本名、家裡住哪……等等資訊都不知道,要去哪找人?

 

就這樣過了三天,看到新聞報出剝皮酒店的事情,新聞也說酒店的大概地點,跟我去的那家酒店差不多地方,可是我內心還是很堅定認為我認識的酒店小姐沒有騙我,她只是遇到困難不知如何面對,我也相信總有一天她還會回到我身邊的…。」我聽到這裡也剛好家到了,所以不知道後來的結果。

 

 

我回家洗澡的時候,回想著司機說的話,我一方面同情他,一方面也覺得賺錢要有良心,人總是用人性的弱點去騙錢,就像新聞常講的詐騙,都是因為人性的貪念及同情心而讓自己失去判斷力,相信別人的騙局,甚至於像司機一樣,事實都擺在眼前了,還堅持那位酒店小姐會回到他身邊。

 

另外也想告訴大家,那只是少數的剝皮酒店是這樣,並不是所有的酒店跟酒店小姐都是騙人的。

 

依蝶深信電影「無間道」有一句對白說:「出來混都要還的。」

 

 logo.png  

優美 酒店娛樂集團公司

官方網站:http://hhs666.com.tw

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(忠孝敦化捷運站5號出口)

 怎麼連絡:陳琳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24H諮詢:0970-809-729

 SKYBYbutterfly19790115

  即時通:butterfly1979011535

 Emailbutterfly1979011535@yahoo.com.tw

 F Bhttp://www.facebook.com/butterfly0115

      陳琳line.jpg S__4268144.jpg      

    LINE&微信: butterfly19790115      

  

如果我不在線上,請留言,我會立刻跟您聯絡。

 您可以留下聯絡電話,我會打給您,節省電話費。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酒店經紀陳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